詳情描述
法律
借名買房出現糾紛怎么解決?
律師答疑:
進行借名買房給出借人造成嚴重損失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約定或標的數額的20%進行賠償,同時可以根據違約情形判斷實際損失,造成的損害比較大時違約金可以適當上浮,但不應超過實際損失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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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